宁夏公安厅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提交(上传)投标文件2022-08-25 15: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2917
项目编号:YJZC-2022-104
项目名称:宁夏公安厅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4,172,728.00
最高限价(如有):4,172,72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宁夏公安厅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标的名称:其他租赁服务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采购公安厅本级554部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554套移动警务终端通讯和数据流量服务及相关运维和保障服务等。
预算金额(元):4,172,728.00
备注:/
数量合计:1
预算合计:4,172,728.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本项目只接受运营商投标。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08-0200:00:00至2022-08-0900: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电子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08-2515: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
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951-6891120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86号
联系方式:0951-6136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与湖畔路交会处汇融中心A座九楼)
联系方式:0951-8736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婷婷
电话:0951-61361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侯惠兵
电话:0951-873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