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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服务项目招标
2022/7/20 10: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沧州市 新华区 治安防控    浏览量:
沧州市新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S2022-0521
  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257,093.00
  最高限价(如有):7,257,093.00
  采购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新华区46个小区补点建设人脸识别摄像机、车辆抓拍摄像机等智能前端,预算资金559.8978万元;在辖区71家党政机关安装人脸识别摄像机,在辖区4所中学安装测温扫码刷脸一体机,预算资金20.7557万元;在智慧社区警务室和街面警务室规划购置VR安防系统、执法终端、身份证和交管业务自助办理服务机等设备,预算资金145.0558万元,总计约需资金725.709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其它
  4.售价:0元(人民币)/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沧州市新华区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585862;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881558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本级
  地址:沧州市清池大道
  联系方式:0317-5523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联系方式:0317-881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倩
  电话:0317-881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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