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3.20智慧感知建设项目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信息,请各潜在供应商应在于 2022年6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3.20智慧感知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YCKFQ-3(202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2,252,100.00元。
5.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252,1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3.20智慧感知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相关设备及配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维保、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采购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7.工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中标人不得以合同未签订无法供货为由延长工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网络运营商或其分(支)公司;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经营、维护和管理”的网络运行商或其分(支)公司。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三、采购文件发售(获取)信息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6月6日18:00时前使用“CA锁”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1)开发区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
(2)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锁登陆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见“关于办理招投标CA锁的通知(http://218.92.181.186:8081/tzgg/20191231/c4afc720-ea8c-48b2-9186-7c2a92307fb2.html)”,关于CA办理、续费、电子签章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
(3)请投标人使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下载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其他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网址:http://218.92.181.186:8081/。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上传。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3.开标时间:2022年6月7日9时00分。
4.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82号未来科技城9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新都路与希望大道交叉口大转盘东北角)四楼开标一室。
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授权委托书原件、演示设备等,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上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警官
电话:0515-66872830
地址:盐城市盐渎东路86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057636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6室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