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学校用电子白板(智慧黑板)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采购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汉区采HW[2022]02号
项目名称:汉台区学校用电子白板(智慧黑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慧黑板):
合同包预算金额:5,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0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电子白板
采购标的:学校用电子白板(智慧黑板)分包一
数量(单位):180(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5,400,0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智慧黑板):
合同包预算金额:5,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00,000.00元
品目号:2-1
品目名称:电子白板
采购标的:学校用电子白板(智慧黑板)分包二
数量(单位):180(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5,400,0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黑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智慧黑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黑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只需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格式内容自拟)。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内容自拟)。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智慧黑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只需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格式内容自拟)。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内容自拟)。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05日至2022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采购科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5月2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地点: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
2.领取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企业介绍信或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请自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各供应商参与报名及投标,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陕西一码通、大数据行程卡;所有环节每个供应商仅限一名代表参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教学研究室
地址:汉台区劳动西路700号西关小学隔壁
联系方式:13891636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台区东建设巷1号
联系方式:0916-22455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小尧
电话:0916-224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