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ASCG-1-F-H-2021-1695
2.项目名称:含山县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6,96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6,960,000.00元
5.采购需求:含山县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8.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3.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含山县花园小区东南角
联系人:王非
联系方式:0555-43990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望梅路皇都骏景1#楼1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学山汤云龙
电话:1370565519913145550528
八、重要提示
1.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未在远程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对投标人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并不予开标,不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远程解密操作要求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2.本项目远程解密时间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3.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告知的,通过在线方式进行询标、告知。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告知回复期限内进行线上回复。投标人逾期回复或不予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考虑投标人意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线询标、告知操作要求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4.开标前14天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
(1)有境外旅居史或境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2)新冠病毒核酸或血清特异性lgM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
(3)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系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者;
(4)出现发热、咳嗽、胸闷、腹泻等异常症状,未明确诊断的。
5.参加开评标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开评标室:
(1)持有的健康码、通行码均为绿码;
(2)持有疫苗接种后的金边识别码;
(3)现场测量体温不高于37.3℃;
(4)若身份证号码不为“34”开头,或开标前14天内有境内省外旅居史,还需持有在48小时有效期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