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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平利县2022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项目招标
2022/1/27 09:21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陕西省 平利县 地质灾害专群结合 监测预警    浏览量:
平利县2022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2-16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JGHCG-2022-006
  2.项目名称:平利县2022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项目
  3.预算金额:5,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平利县2022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项目,1项,
  采购预算:5,600,000.00元,
  项目概况:平利县2022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项目,
  主要内容为:
  ①选择7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群结合监测;
  ②结合灾害点的类型、地质条件和变形特征,进行勘查设计,合理布设专群结合监测设施,开展地表位移、裂缝、降雨量、含水率、倾角、加速度为主要内容的专群结合监测,实现专群结合的监测模式,并完成三年系统运行维护、预警技术支持和监测数据分析等工作;
  ③实现监测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分析和预警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平利县2022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2-1800:00:00至2025-02-18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税收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详见招标文件内附格式),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牵头方和参与方承担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采购人。
  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⑤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共同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特定资格要求第1、2、4、5、6、7条要求的内容,各联合体单位均需按要求提供,第3、9条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联合体投标人命名方式为“主投标人名称、其他成员名称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即日起至2022-01-3017:00:00止
  2.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4.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报名,应按照联合体投标人命名方式为“主投标人名称、其他成员名称联合体”注明);
  (2.网上投标成功后,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法人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联合体协议书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91944368@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7)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2-02-1609:00:00
  2.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平利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人:平利县自然资源局(本级)经办
  电话:0915-21106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婷
  电话:1580915965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805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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