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委托,福建众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81]FJZY[GK]2021005、龙海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龙海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1-1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81]FJZY[GK]2021005
项目名称:龙海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030103-互联网接入服务
采购标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数量(单位):1(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2021年度龙海区建设小区数38个
品目预算(元):3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节能产品:执行开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2)环境标志产品:执行开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⑤查询结果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2121:30至2022-01-05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11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50号鸿浦豪园3幢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
地址:石码镇紫崴路15号
联系方式:13605011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众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50号鸿浦豪园3幢901室
联系方式:0596-2860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蓝
电话:0596-2860287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众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