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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曙区石碶街道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2021/12/13 09:13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浙江省 海曙区 校园安保    浏览量:
海曙区石碶街道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NBHSWT307
  项目名称:海曙区石碶街道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056384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曙区石碶街道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5638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维护校园安全和工作秩序,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备注:本项目预算金额:3521280.00元/年,10563840.00元/3年;最高限价:3521280.00元/年,10563840.00元/3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开始履行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核准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四)[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含预算500万元以下项目)”、“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5.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拟在2021年12月29日16时00分(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拟在2021年12月29日16时00分之后,2021年12月30日9时00分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四)[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收件人:陈春楠联系方式:0574-83033198、18868595202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行程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7、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1)现场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或电子邮箱(kxzb01@126.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有关疫情相关事项自动废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食品街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83230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72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春楠、郑菊琴、周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33198
  质疑联系人:陈斌武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331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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