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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设备采购招标
2021/11/26 09:44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延吉市 法院 智慧庭审 设备 招标    浏览量:
项目概况:延吉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1018]-3185号
  2、项目名称:延吉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项目编号:JLCR2021-CG42
  品目名称: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3,365,500.00元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365,500.00元
  7、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费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费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证书完成登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近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pov.cn)”或“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查询有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费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费证明)。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响应文件时,延边州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吉祥码。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延吉市天池路3343号
  联 系 人:吴天华
  联系方式:15526773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联系方式:0433-20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峰
  电  话:18843339002
  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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