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2166
项目编号:NXCDH-2021(采)-026号
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智能交通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999799.00
最高限价(如有):1999799.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2021年智能交通设备(重新招标)
标的名称:视频监控设备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199979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宁夏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9日颁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第十七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2%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8%后计算)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营业执照(三证合一);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c.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②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d.保证金进账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02 10:40:35 至 2021-11-0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2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 址:彭阳县县城
联系方式:18895167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夏昌德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新天地二期
联系方式:13995040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建伟
电 话:1889516729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钰
电 话:139950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