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2857
项目编号:441521-2021-02857
项目名称: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72,773.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72,773.1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标的: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2,472,773.10
最高限价(元):2,472,773.1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必须在6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非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在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的备案资料);5)具有有效的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开标/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须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购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2)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地 址:海丰县
联系方式:0660-660951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联系方式:0660-3333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0-333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