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视频大数据基础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二)”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A00897 采购执行编号:ZC2021057(2)
项目名称:沙坪坝区视频大数据基础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69,677.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沙坪坝区视频大数据基础设施设备及安装
数量:1批
最高限价(万元):526.9677
投标保证金(万元):10.4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供应商中标后应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审批,并严格按照招标人批准的计划实施工程建设。
应保证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具有独立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并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侵权责任。
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施工期间给招标人和第三方正常办公秩序造成的影响。
供应商应根据相关单项合同约定向工程分包人员及设备材料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供应商应为已有的相关系统提供相关标准接口。
供应商对设备按照过程中造成的破环,必须按照相关部门和业主的合理要求进行恢复,如无法恢复照价赔偿。
供应商应按协议约定履行质保期内的售后运维保障义务,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考核。
技术要求中需提供检测报告作为技术功能应证的,应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招标人需要对相关文件核实真伪的,投标人须提供原件进行核查。
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
1.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产品清单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相应页面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2.关于小微企业:
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响应的,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8月2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蒙翎(质疑、询问)
采购人电话:6375521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都市花园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姜军
代理机构电话:6536041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翎
项目联系人电话:6375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