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 正文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项目(第二次)招标
2020/5/28 09:43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金昌市 智慧法院 招标      浏览量:
受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委托,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项目(第二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2020zfcg00371
  3.隶属品目:通用设备
  4.隶属行业:人民法院
  二、项目内容
  品目名称:通用设备
  本项名称:智慧法院
  单位:项
  数量:1
  单价(元):10400000.00
  预算总价(万元):1040.0
  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项目总预算104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的材料;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5-26至2020-06-0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得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网上下载标书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电子版操作说明”)。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710:00:00
  2.开标时间:2020-06-1710:00:00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四开标厅(电子开标厅)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沁
  2.联系方式:1510945700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4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大才1819359416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上层领地22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朱沁15109457001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或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