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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2020/5/7 09:53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惠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 高清数字法庭 升级招标      浏览量:
广东泰然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4-146060-0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637,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①邮寄:通过邮件方式递交“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的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邮箱,纸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2045869045@qq.com,邮件设置名称:“XX(项目编号)报名资料”)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规定执行,尽量选择邮寄非现场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当日17时30分后收到的报名资料,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资料应注明: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②现场报名:现场递交报名纸质材料,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坛长寿路1号17楼广东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4月30日至2020年05月0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泰然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长寿路1号17层A号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17层A号房
  十、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17层A号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5月0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2-266067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8073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长寿路1号17层A号房
  联系人:骆芳芳
  联系电话:0752-7827123
  传真:0752-2660879邮编:516001
  (三)采购人: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芳昌路33号
  联系人:孙青联系电话:0752-2780736
  传真:0752-2180518邮编:51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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