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抚远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远边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远边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BTZB-20A21B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450992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远市公安局
地址:抚远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189454321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关先生13945099245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2层12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抚远边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TZB-20A21B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远边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远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抚远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抚远边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建设地点:抚远市
招标范围:抚远边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资金性质:预算资金(预算内资金23603000.00元人民币)。
本项目工期:6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3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企业未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3945099245,邮箱:89625204@qq.com),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可靠,否则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将①潜在投标单位名称(应附营业执照及省采网入库截图)、②填写完整的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后附,投标人自行下载)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89625204@qq.com。
(2)投标单位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投标人全称。
(3)请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前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有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邮箱重复、反复发送邮件,则以投标单位的第一份邮件登记信息为准。
(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统一向成功登记并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5)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视为下一日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下一日登记、处理该邮件,本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6)如投标单位邮件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邮件到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建议投标单位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8)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投标单位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先锋国际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院内,哈尔滨广告产业园11栋3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远市公安局
地址:抚远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945432110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2层1201室
联系人:关先生
电话:13945099245
2020年3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企业未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项目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60.3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26日08:30至2020年04月01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3945099245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将①潜在投标单位名称(应附营业执照及省采网入库截图)、②填写完整的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后附,投标人自行下载)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89625204@qq.com。(2)投标单位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投标人全称。(3)请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前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有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邮箱重复、反复发送邮件,则以投标单位的第一份邮件登记信息为准。(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统一向成功登记并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5)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视为下一日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下一日登记、处理该邮件,本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逾期,不予受理。(6)如投标单位邮件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邮件到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建议投标单位提前办理,以免逾期)。(8)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投标单位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7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7日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先锋国际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院内,哈尔滨广告产业园11栋3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