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保卫处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改造工程招标
2019/6/14 09:44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东北师范大学 保卫处 视频监控 招标 浏览量: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保卫处2019年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91476GC04310073的“东北师范大学保卫处2019年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保卫处2019年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摄像头、交换机、电源适配器、GST-200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红外报警、光缆、网线、拼接屏、硬盘、模块、电源线、集结箱、挖土及回填、沥青混凝土拆除及恢复、水泥混凝土拆除及恢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5万元;
2.4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净月校区;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有效期内的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否决投标;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7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全程不得随意更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06 月14 日至 2019 年 0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_11:00 时,下午_14: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人民币8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5日09:00时,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 4楼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技术咨询:蔡老师
联系电话:1814307636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系人:陈东
电 话:0431-87888828
八.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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