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包头师范学院校园监控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651号
采购目录:货物类\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2)投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并具有须具有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
(4)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有效期范围内)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资格的投标供应商条件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查询截图、检察院查询函、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采购人联系人:罗鹏
采购人联系方式:0472-61931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0171669105250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张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686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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