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河南省纪检监察视频会议系统灵宝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谈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谈判条件的申请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纪检监察视频会议系统灵宝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FDZB-F-2017-461;灵公资建【2017】089号
2.3、质量要求:合格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南省纪检监察视频会议系统灵宝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吊顶造型、中央空调改造、木地板、电路改造、墙体拆除、铝合金窗户等装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2.5、工 期:30日历天
2.6、建设地点:灵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内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4、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1:30,下午15:00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灵宝市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房)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4.3、报名须知
有意谈判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4.3.1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三证合一也可)、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3.3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4.3.4近三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2份;
4.3.5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及扫描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上述所有证明材料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17年06月14日09 时00分, 地点为: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6、谈判保证金:
6.1、谈判保证金数额:伍仟元整(¥5000.00元)
6.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17时 (到帐日)
6.3、保证金汇入帐号和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930 1001 6000 0018 9
开户银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6.4、递交形式:谈判申请人的谈判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缴纳
6.5、其他注意事项
6.5.1、谈判申请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6.5.2、谈判申请人缴纳谈判保证金后,应凭转账凭证回执单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谈 判 人:灵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39876980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59666、13323988369
联系地址:河南省灵宝市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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