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402.16万元(含税价),最终采购规模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2 招标内容(如下表):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各县乡电信营业厅监控摄像机设备采购、安装、调测,以及和新建监控平台的对接服务。
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机房新建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设备采购、视频监控平台安装、调测、前端设备汇聚。
序号 设备名称 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 备注
1 前端监控设备 550 台 详细设备名称及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 监控平台设备 1 套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1.3 交货地: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1.4 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天内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4021628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4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喀什市石榴转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办公楼6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联系人:周鑫
电话:0991-4664267、13079986963
传真:0991-2670188
电子邮箱:1390115457@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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