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高安市交警大队道路交通设备(电子警察抓拍单元)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详见文件
三、标书发售、保证金、服务费
1、招标文件发售(现场报名):
( 1 )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2017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及缴纳标书费,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 3 )地点 :江西省高安市丁公路山下新村五栋二层大业招标
(4 )售价 :人民币贰佰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 、投标保证金:陆仟伍佰元,2017年5月27日17:00点前到账,以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方式操作,以电子汇款(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3 、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人收取,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昌黎支行
帐号:36050110080200000005
四、投标须知
1 、本次招标项目为 一个包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 投标文件共 叁 份,其中正本 一 份,副本 贰 份,须用 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17年*月*日下午*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也须附有)密封,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开启处,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4 、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和原件携带备查,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 江西省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3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黄战舰电话:13907052261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晓琴电话: 18279531298 0795-5287896
地址:江西省高安市丁公路山下新村五栋二层大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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