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长政采〔2017〕XJ-A2-1
二、项目名称:涉案财物库监控系统
预算:156080元 质保期:一年
采购人及其信息:
第一包: 涉案财物库监控系统。 预算:156080元
采购人: 长治市公安局。 地址:长治市
联系人: 高金萍 电话:0355-2210168
三、报价内容:
1、本次询价共分一包:报价人可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必须按经营范围报价)。
所报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询价通知书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询价通知书采购明细表。
2、报价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和采购人的个性服务需求(详见采购明细中的需求描述)等。具体要求以本询价通知书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询价通知书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4、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五、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报价日前均可。
2、获取方式: http://www.czzc.gov.cn/ (长治政府采购网), 从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
3、不接受现场报名。报价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的合格与否,须经询价小组依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定。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即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2017年5月日25上午10时(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提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地点: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4楼采购中心谈判室。
七、集采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4楼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江杰
联系电话:19735539666
邮政编码: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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