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收费雨棚及收费亭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辽交投建设发[2016]141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完成两部分内容:33个收费站雨棚摄像机、亭内摄像机、结款室摄像机及地下通道摄像机的升级改造;省内部分分中心、区域分中心及收费站、MTC收费车道之间的图像传输网络的搭建。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本工程将对①沈海高速公路的十里河、灯塔、辽阳北、辽阳、辽阳县、鞍山、鞍山南、南台、海城、西柳、虎庄、营口、营口南、盖州、沙岗子、跋鱼圈、熊岳西、熊岳东、李官、鞠屯、瓦房店、老虎屯、瓦房店南、炮台、海湾北、石河、三十里堡、金州等28个收费站;②已完成分中心端传输改造的大连、沈阳、沈阳西、沈阳东、三十家子等5个收费站;③沈阳东区域分中心管辖的世博园、热高乐园、抚顺及抚顺东等4个收费站共37个收费站的MTC车道收费亭、收费雨棚、地下通道、结款室、收费站一楼大厅监控摄像机及区域分中心监控室等前端摄像机进行升级改造,其中雨棚及地下通道摄像机升级改造为高清枪式摄像机,收费亭、结款室、收费站一楼大厅摄像机及区域分中心监控室摄像机升级改造为高清半球摄像机。
(2)在37个图像改造的收费站增设网络硬盘录像机(NVR),满足新增高清图像的存储。
(3)在鞍山、营口及大连分中心设置分中心以太网交换机,葫芦岛、沈阳、桃仙、东陵及凌源等分中心交换机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4)负责表中区域分中心交换机、收费站交换机及车道交换机的设置,其中鞍山区域分中心及所管辖的收费站的车道交换机、收费站交换机、区域分中心交换机已在“汤岗子互通立交机电工程项目”中完成配置;灯塔南区域分中心交换机已在“灯塔南互通立交机电工程项目”中完成配置,需完成灯塔至灯塔南之间的组网。
(5)负责本工程所涉及的区域分中心、收费站的图像传输网搭建工作,实现车道至站内、站内至区域分中心、区域分中心至分中心之间的图像传输,以适应本项目视频监控高清化改造的需求并为“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集中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的图像传输提供通道。
(6)拆除车道、收费站、收费分中心及分中心的替换设备及多余设备,根据需求运输至指定位置。
3、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⑥2016年度辽宁省交通厅公路工程重点项目施工企业“机电工程类”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原件(辽宁省交通厅网站下载并注明公示日期)、或辽宁省交通厅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原件(辽宁省交通厅网站下载并注明公示日期)、或初定信用等级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可登陆http://www.lnzjz.gov.cn/BSFW/ZLXZ/201411/t20141103_2664128.html查看办理须知),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备案证明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资料。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25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张志强
电 话:024-82364515
传 真:024-8236461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明哲 邓 磊
电 话:024-31230886 024-3123088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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