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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外场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2017/4/24 09:53   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关键字:招标,视频,监控    浏览量:
沈海高速外场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视频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辽交投建设发[2016]141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沈海高速外场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视频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辽交投建设发[2016]141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沈海高速外场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沈海高速公路(沈大段)为我国的第一条高速公路,被誉为“神州第一路”,该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于2004年,为沈大高速公路管理水平的提升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因建成时间早,视频监控设备已经严重老化,存在故障率高、配件停产、覆盖面小、视频清晰度不够等问题,本项目将对沈海高速公路(沈大段)现有摄像机更新为高清摄像机,并在事故多发路段、重点桥梁及沿线收费站外广场增设高清摄像机,并同时在沈海高速公路(沈大段)敷设主线光缆。

(二)数字化视频管理系统升级

我省高速公路数字化视频平台建设于2007年,截止至目前已形成“1个总中心,20个分中心,3428路前端视频设备”的三级管理架构。但由于视频平台建设年代及技术标准的不同,导致监控图像需要通过不同的视屏平台进行管理,造成很多管理的弊端,本项目主要是对全省还未整合视频平台的分公司进行视屏平台整合,实现一个平台接入不同时期、不同标准、不同厂家的前端视频设备的目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更新沈海高速公路(沈大段)现有摄像机并增设部分摄像机、敷设沈海高速公路(沈大段)主线光缆;对部分分公司视屏平台进行更新和对前端视频设备进行对接。

2.3 计划工期

第1、2标段均为 133 日历天(开工时间:2017年 5 月 20 日,完工时间:2017年 9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17 年 4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⑥2016年度辽宁省交通厅公路工程重点项目施工企业“机电工程类”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原件(辽宁省交通厅网站下载并注明公示日期)、或辽宁省交通厅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原件(辽宁省交通厅网站下载并注明公示日期)、或初定信用等级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可登陆www.lnzjz.gov.cn/zlxz/201411/t20141103_604165.html查看办理须知),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备案证明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资料。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11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沈阳市天都饭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高 照

电 话:024-82364929

传 真:024-8236492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明哲 邓 磊

电 话:024-31230886 024-3123088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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