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昌吉市回民小学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GC2017-022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回民小学监控项目
四、项目概况:(见附件)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14.6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丙级以上(含丙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询价现场提交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质查验证件需现场提交(资质查验证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八、报名方式、截止日期及保证金缴纳
1、供应商携带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昌吉市财政局五楼)。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下午19:30分(北京时间)。
3、保证金:缴纳人民币叁仟整﹙¥3000﹚,询价现场密封提交(支票或现金)。
九、询价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7年4月11日下午16:00分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长宁路17号)开始,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清单报价并汇总(见附件)。
2、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十一、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使用验收合格后2017年年底支付40%合同价款,剩60%2018年年底付清。
2、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完毕。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录像存储90天以上。
4、质保期:两年。
5、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费用(税金、运输、安装费用),交货地点为昌吉市回民小学指定地点。
采购人联系人:穆世成 联系电话:13689946368
采购机构联系人﹕熊海洲 丁鹏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传 真﹕0994—252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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