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QTJZCG2017-019
二、采购组织类型: 集中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监控系统:32 台半球型网络摄像机、4 台poe 接入交换机、1 台汇聚交换机和1 台网络硬盘录像机等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允许电信行业分支机构参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30日 至2017年4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自行网上下载(www.zjzfcg.gov.cn和http://www.qtzfcg.gov.cn/)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自行网上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元):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0日9:3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
八、 磋商开始时间: 2017年4月10日9:30 (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2000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1380255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须现场及网络报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朱月锋
联系电话:0578-6818001
传真:0578-6818900
地址:青田县塔山路101号
2、采购人名称:青田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人:徐旭毅
联系电话:0578-6612005
传真:0578-6612005
地址:青田县石郭工业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白冰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