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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兴海县赛宗寺安防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7/3/14 09:31   dav01.com      关键字:招标,安防,赛宗寺,项目    浏览量:
招标项目赛宗寺安防工程项目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督函【2015】973号文及青海省文物管理局以青文物综【2016】65号、【201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赛宗寺安防工程项目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督函【2015】973号文及青海省文物管理局以青文物综【2016】65号、【201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赛宗寺安防系统属古建筑安全防范系统,其风险级别是依据《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标准的规定,属一级风险单位,应采取一级防护措施,为进一步加强赛宗寺安防保护工作,应建立外周界、监视区、重点防护区域和重点防护目标;

2.2建设地点:兴海县赛宗寺;

2.3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5招标编号:0773-1740GNQH00387;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13 日至2017年 3 月 1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持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用于备案,原件审核后退回)

5.2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及《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地 址: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东大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联 系 人:卡着才让

电 话:0974-858206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

业务联系人:杨先生、贾女士

报名联系人:郎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971-6510096

电 话:0971-6118821、0971-6118377

传 真:0971-6517377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8201000000022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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