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元谋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第三期建设项目五年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已通过相关单位批准,招标人为元谋县公安局 ,采购预算: 630万元。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招标申请人提出申请。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元谋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二期、三期前端、后台、存储、指挥中心等所有设备、系统运行维护,具体为:
元谋县 10个乡镇(元马镇、平田乡、新华乡、物茂乡、黄瓜园镇、姜驿乡、江边乡、羊街镇、老城乡、凉山乡)的主要街道、路口、人员密集场所、案件多发地段等区域已建的 700套高清智能监控系统,包括摄像机、电源适配器、防雷器、交换机、立杆及配套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运维等工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元谋县公安局数据中心机房、县局指挥中心、交警大队分控中心、 11个派出所分控中心 的 平台软件、显示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设备等硬件设备运行维护;
元谋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系统管理中心模块、数据库服务模块、流媒体服务模块、平台级联服务模块、地图服务模块、设备接入模块、超高分服务模块、卡口接入服务模块、卡口大数据、探针接入服务模块、探针大数据、人脸实时报警服务模块、视频云结构化分析、图片特征二次提取、价值视图库、视频摘要服务模块、运维管理服务模块、视频质量诊断服务模块、校时服务模块等应用系统有效维护。
工期要求:在 “元谋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第三期建设采购项目 ”通过验收后提供 5年运维服务工作。(以合同约定为准)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1.4 保证金缴纳方式 1.4.1 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 5天前将¥ 60000.00元(人民币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对公账户转账至元谋县公安局对公账户,账号: 24109101040005692,开户银行: 农行元谋县支行营业室。收款单位:元谋县公安局,电话: 13887891100,联系人:周语。 1.4.2 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 1个工作日携带交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元谋县公安局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7年 03月 06日 至 2017 年3月10日 (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08时至 11:30时,下午 2: 30时至 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证书(原件)、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件)、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ISO/IEC20000-1:201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在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1.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1.5.3 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发包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3月29日 09时 00分,地点为: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1.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元谋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 语 联系人: 岳光美 电 话: 13887891100 电 话: 1560878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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