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灌云县 人民法院网络高清监控改造
2、工程类型:监控改造工程
3、工程规模:摄像头: 117个 .
4、项目投资总额: 36万元
5、工期: 30 天
6、质量: 合格
7、工程地点:灌云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概况及规格要求:具体要求和相关参数详见附件及询价单。本次询价预算为 36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三、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7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保证金递交要求
(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
(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 3)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⑴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监控安装完毕,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半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 95%;
⑵留 5%作为质量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三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 5%。
⑶甲方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
六、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3月 7日 15: 00整。
七、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
八、中标单位须交纳 1050元综合服务费 。
九、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十、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主任联系电话: 8899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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