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襄阳市庞公新区十号路(岘山路—向阳路)交通监控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清智能监控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
197.97万元 | ||
建设施工地点 |
襄阳市 |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 ||
开 工 日 期 |
2017年3月 |
工期 |
60日历天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A类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 并在襄阳市有售后服务能力,电警、卡口设备需提供厂家授权;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近两年(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
3.3、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及建造师信息。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月 21日至 2017年 2月 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图纸 11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3月 23日 14时 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同时在 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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