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递交: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报价回函表、参数偏离表(参考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装订密封,封面公司名称需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盖章后送交(专人送达),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务必于2017年2月16日上午9:00点前送交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股二楼205室(东门坡老法院办公楼),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第一次来我中心投标的需备案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以委托代理人名义投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二、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
1、封面、2、目录(标明页码)、3、投标报价一览表、4、投标分项一览表、5、参数偏离表、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登记证明》原件(以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为准)。
7、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8、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委托人名誉投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9、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10、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要求:详见文件
四、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成交公告,中标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到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送一份到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及传真:0873-4625352。
联系人:杨女士李先生 郭女士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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