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详见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亭林镇综治技防监控设备租赁
2、招标编号:SHXM-16-20170208-843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7-40004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亭林镇综治技防监控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通过、提供租赁服务及相应的售后服务及培训。
5、交付地址:按亭林镇指定
6、交付日期:按亭林镇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600000(国库资金:6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2-09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2-15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以上资质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0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07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704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704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单位带好上网密钥进行电子开标(CA证书),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六、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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