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新建派出所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17】000001 委托代理编号:CDZT(2017)CG-0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视频监控设备 | 见采购需求 | ¥38878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视频监控设备 | 请在附件处下载采购需求 | 请在附件处下载采购需求 |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日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文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供应商在提交资质证明材料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供谈判小组审查。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0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一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七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与本次采购相关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
联 系 人:钟央 电 话:0736-719311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肖玲
电 话: 0736-7326166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鸿正苑A栋6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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