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FZHX-2017-J003
二、采购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智能抓拍系统 |
1 批 |
1080P 高清高速室外红外型违法取证智能球机,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254000 |
三、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江西省安防资质证书贰级或以上;
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1080P高清高速室外红外型违法取证智能球机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供应商在参加谈判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核,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江西省安防资质证书贰级或以上(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已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缴纳社保凭证加盖公章。
4. 文件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fzztb.gov.cn/)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资料费:200元/份(不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未按规定交纳资料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 2017 年 1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四楼宁轴东路和竹山路的交叉口)
7.已下载谈判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丁
联系电话/传真:15807947763/0794-8261666
地址:抚州市南湖路与体育路交叉口(复兴大厦二楼)
采购单位: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13879489519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
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263960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