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井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张海 联系电话:13807967849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彦云 联系电话:18770968880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44号四楼
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井冈山市新城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井政采字【2016】32号
项目预算:320万元人民币
项目范围:各路口安装位置及相关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
三、合格的投标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或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详见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方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 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 )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暂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方也可以在以下网站:(吉安市政府采购网 http://218.64.81.5/zfcg/ 、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aprtc.gov.cn/ 、 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gszb.jgs.gov.cn/ )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采购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投标费用:
1.投标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
4.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到账(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方公司账户,注明“井政采字【2016】32号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采购人指定账户(开标时投标方需提供银行汇款单原件现场展示):
①开户银行: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820 2650 100000 9823
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行
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36001455010052501450
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井冈山市支行
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4093301040003824
④开户银行:井冈山九银村镇银行营业部
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28030100100001284
⑤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井冈山市支行营业部
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00225675610010001
以上五家可任选一家。
5.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方须在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开标时投标方须提供三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并将含有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密封包装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除投标文件内提供,投标方还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另外单独递交并在开标现场展示。
六、开标时间、地点
采购人将于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9日9:30 在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市新城区文化艺术中心主楼东三楼)举行开标仪式,投标方须安排人员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出席,采购人不接收任何因投标方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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