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MS-041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梅山春晓大桥道路监控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监控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起春晓洋沙山东六路与春晓东八路交叉口(K0+180),终点位于梅山岛盐湖路与港湾路交叉口(K2+151)
招标范围:梅山春晓大桥道路监控系统施工,监控系统主要包括交通监视子系统、交通参数检测子系统、信息诱导发布子系统、气象检测子系统、超速抓拍子系统及治安卡口子系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 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7日 08:30 至2016年12月12日 23:59 (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8万元 。
5.2 在2016年12月26日 14:30 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
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6年12月26日 14:30 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4在2016年12月27日 14:30 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在2016年12月27日 14:30分前 ,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 14:00 ,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2投标人或项目经理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近五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近三年有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5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李红丽、王皓
电话:13336619105
传真:87686776
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梅山保税港区商贸楼8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竺辉
电话:0574-86000312
传真:0574-860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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