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一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HGJ2016-23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预算: 人民币肆佰玖拾伍万零柒拾玖元贰角伍分(¥4,950,079.25);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2、项目内容及需求: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一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采购项目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内完成系统改造,并调试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3)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一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一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若投标人非所投所有摄像机、存储设备、服务器制造商的,须提供原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未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必须于投标载止时间前提供)(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5.0079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1日 13:17 至 2016年12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七、项目联系事宜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建兵
项目联系电话:21737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
联系方式:黎先生/0756-864619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2173707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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