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 FYZC2016-8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视频监控网安全系统建设项目 | 项 | 1 | 60 | 详见附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11-29至2016-12-0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913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12-22 09:00
七.投标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6-12-22 09:00
九.开标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6000.0
交付方式:应以电汇、支票等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不得使用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富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66919719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联系人:潘鹏志
联系电话:0571-63330097
传真:0571-63155597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富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新
联系电话:0571-63155591
传真:0571-63155597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袁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791626
传真:0571-63324371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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