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GZJD2016-DY-X047 -1
二、采购内容: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终端设备一批
三、响应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须提供CCC认证证书;
7、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入围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
五、询价通知书的购买: 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资料费100元/本,通知书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地点: 2016年12月7日15: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00),须在询价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余支行;账号:36001175050052503062-0013(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注明项目编号及品目号,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九、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大余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
电话:15297702399
联系人:肖先生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明
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0797-8718991 18720126785
传真: 0797-8718991
邮箱:jiudingdybsc@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车站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0234488106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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