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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平安城市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6/11/7 11:04   ccgp-liaoning.gov.cn      关键字:采购,政府,公共,资源,交易    浏览量:
按照政府采购计划,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葫芦岛市公安局平安城市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平安城市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JYZXZB2016025)

二、招标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葫芦岛市公安局平安城市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三、标书公示期: 2016年11月4日--11月11日

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4日--11月21日14:00(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电话: 0429-3023836、3023837

四、资质审查时间: 2016年11月21日14:00-15:00

资质审查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服务大厅(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8日9:00

保证金金额: 160万元

六、保证金缴纳银行: 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 20005675079000000010

七、保证金缴纳要求: 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3日9:30

九、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13日9:30

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十、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有资质提供电信运营服务的运营商(必须提供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的视频监控设备厂家授权

十一、系统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2017年1月15日

十二、付款方式: (按五年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在本项目完成初验、系统正式上线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首年租费,合作期内每年付款周期与第一年相同。

十三、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特殊要求除外)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质条件(详见公告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可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十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咨询电话:0429—3119511(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市公安局联系人:邓泽余 联系电话:13942908886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施剑峰联系电话: 0429-3023836、302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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