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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绥中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指挥中心改造招标公告
2016/11/7 10:56   ccgp-liaoning.gov.cn      关键字:支持,设备,平台,机柜,智能    浏览量:
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就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改造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ZJ201611001号)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等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为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5.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如果供应商不是产品的制造厂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429--3119511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供应商自2016年11月4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每天9:00-15: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传真报名需填写: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的供应商在2016年11月11日10:00时至10:30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安全技术防范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原件、法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6年11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

  七、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15:00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金额:5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绥中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1050110320700000011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北环路东段8-18-1(鑫阳家园南门)

  联系人:吕竹

  联系电话:0429—3254008

  传真:0429—325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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