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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支队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6/10/18 13:53   ccgp-liaoning.gov.cn      关键字:采购,谈判,公共,资源,交易    浏览量:
按照采购计划的安排,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高清监控设备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高清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JYZXTP2016041)

二、谈判内容:

网络数字半球摄像机、NVR专用录像硬盘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高清监控设备采购谈判文件》

三、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8日-10月24日14:00(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电话: 0429-3023836、3023837

四、资质审查时间: 2016年10月24日14:00-15:00

资质审查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服务大厅(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场勘察时间: 2016年10月25日10:00

现场勘察地点: 葫芦岛市监管支队三楼会议室

提供样品时间: 见《第一章 招标(谈判)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的样品要求》

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标前现场勘察和提供样品,并加盖(采购单位、投标人)公章原件的现场勘察确认书编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6日9:00

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六、保证金缴纳银行: 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 20005675079000000010

七、保证金缴纳要求: 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谈判时间: 2016年10月28日9:30

谈判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九、 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5、具有在2010年以来独立完成类似高清监控工程的业绩(必须提供工程合同及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十、供货期限:整个工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十一、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除10%的质量保证金(13.8万)其余124.2万元一次性付清

十二、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条件(详见公告九)、个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谈判资料并参加下一步谈判活动。谈判文件可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十三、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咨询电话:0429—3119511(财政局采购办)

市监所管理支队联系人:董殿超联系电话: 15566703888、3175028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施剑峰 联系电话:3023836、302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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