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技防系统改造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JZGCGK1604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锦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2.2 建设内容:锦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技防系统改造工程招标
2.3工期时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2.4质量要求:达到采购需求标准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详见文件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要求: 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6时;
4.2 领取地点: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4室);
4.3 领取文件所需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各项证书盖有供应商电子印章、打印印章的均无效),上述资料采购中心当日存档,后补无效。(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的,采购中心拒绝受理)。
4.4 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招标文件。
4.5 供应商未经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开标大会
6.1 开标大会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
6.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开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邮编: 121000
电话: 0416-2110814
传真: 0416-2110814
电子邮件: LNJZCGZX@163.COM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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