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岳塘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专用显示屏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岳财采计〔2016〕95号
委托代理编号:KYXY-2016-037
3、项目为一个整包。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总预算 |
整包 |
会议室专用显示屏 |
一批 |
270000元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主要内容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会议室专用显示屏 |
详见附件1 |
详见采购需求 |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确保正常运行。
2.付款条件:项目完成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设备正式平稳运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留存合同总价的5%做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后产品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付清余款。 |
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3);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4)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5)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询价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签署完整,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 3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开源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政府9楼
联 系 人:成建强
电 话: 0731-555683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开源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建设北路260号5楼508室
联 系 人:李小乔 徐丹
电 话: 0731-5823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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