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支队
2.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名称:鞍山市第一、二看守所安防设施改造
4.工程地点:鞍山市
5.投资总额:74.87万元
6.工程范围:鞍山市第一、二看守所安防设施改造等工程,详见工程需求和工程量清单。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
二、承包商条件
1.承包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项目的承包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承包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入库登记证明(承包商可在办理入库的相应部门官方网站通过查询等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
如未办理入库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19810,地点:市财政局723房间。
四、承包商下载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圆整(¥14000元整),谈判保证金须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2.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9:00时。迟到视为弃权。
3.竞争性谈判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9:00时。
4.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财政申请资金到账后直接将合同价款的80%支付给承包商,待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据决算评审报告后,采购人再将合同价款的15%支付给承包商,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行拨付。
七、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联系人:黄湘宁许晓萌
电话:0412-22630620412-22630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
账号:0704020329264037080
户名: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支队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8412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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