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一批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QXCG2016H273/HCA(6)2016100JNN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71340.00元
竞标内容:监控摄像头及配套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法人资格,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竞标人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6年8月8日至 2016年8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01室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五、报名提交资料
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必须提供);(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六、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竞标人应在竞标时间截止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中: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桃源支行
帐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七、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8月17日 15时 00 分,地点为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
于2016年8月17日15时00分截标后为谈判时间,各竞标人的具体谈判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九、信息发布媒体: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东葛路68号
采购人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71-5891346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3、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771-5826113、5826232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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