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监控设备项目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5日8:00-12:00,15:00-17:30
• 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9:00
一、项目编号:2016-LZLZ-1010、2016-XLLZ-1017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监控设备
第1包:监控设备1套
第2包:监控设备1套、车辆超速抓拍系统1套、联动报警装置1套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公司注册成立时间≥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近3年加权平均资产总额≥人民币300万元,近3年加权平均销售收入≥人民币1000万元,近3年加权平均资产负债率≤60%(2013年、2014年、2015年权值分别为0.2、0.3、0.5);
(三)具备本招标项目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四)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五)甘肃兰州地区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三级(含)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二级(含)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兰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办事处相关证明。
上述资质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1套(采用A4幅面纸张左侧胶装成册,注明供应商全称,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投标时须提供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原兰州军区物资采购站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采购机构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9:00(逾期概不受理)
地点:原兰州军区物资采购站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现场递交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于2016年8月23日12:00前以银行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账)采购机构账户。
八、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9:00
开标地点:原兰州军区物资采购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名称:原兰州军区物资采购站
地址:兰州市焦家湾南路93号
邮编:730020
联系人:李助理
电话:0931-8978122
户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物资采购站
开户行:工行兰州市八一支行
账号:27030011090267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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