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采购项目编号:SXFY-2016-ZC-038
三、采购项目预算:160万元
六、采购项目内容:
本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包括县城新老区、召公镇和杏林镇辖区内的75个点位,安装智慧监控单元,星光级摄像机,星光级球机,一体化全景摄像机,存储设备,图片服务器等设备,其中一体化全景摄像机1个,智慧监控单元3个,球机14个,枪机127个。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的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安防资质证书;
4)产品制造商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体系管理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智慧监控单元、星光级摄像机、星光球型摄像机、一体化全景摄像机、集中存储设备、企业级硬盘等须为同一品牌,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以上产品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部门出具的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10时前
2、开标时间:2016年8月23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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