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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管执法监察局监控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6/7/25 09:35   北京市财政局      关键字:监控,升级,网络化    浏览量:
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办公场所视频监控网络化升级改造项目-综合执法系统建设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办公场所视频监控网络化升级改造项目-综合执法系统建设费。

招标编号:BJJF-2016-885

    采购预算资金:1642831.00元

    采购数量:一包

    采购用途:用于工作日常需要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对办公场所的视频监控网络化的设计、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性质属于政府采购。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采购人地址: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71423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7117196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持有监控设备生产厂家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以授权时间先后为依据。

(7)资质要求:安防工程企业叁级,同时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由本项目的负责人(被授权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其近三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等材料,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廉洁准入证明;(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资料齐全并全部符合要求者方可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投标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院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618室(磁器口东北角工商银行楼上)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13 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层503B会议室(磁器口东北角工商银行北侧)

六、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30分、技术和商务7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姚凤阳、刘宇

联系方式:010-6711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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