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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救助管理站监控升级、增设项目招标
2016/7/18 08:47   dav01.com      关键字:东莞市,救助管理站,监控升级    浏览量: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莞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救助管理站监控升级、增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ZZ11607516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2.5万元。

四、招标内容:监控设备供货、升级、安装调试及相关售后服务。(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五、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5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运输、仓储、安装、调试,并最终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

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07月14日至2016年07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14日至2016年0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5日下午14:30。

八、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交通银行楼上)。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交通银行楼上)。

(3)评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交通银行楼上)。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十一、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交通银行楼上)。

联 系 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306832

传    真:0769-22306831

网    址:http://www.tender.gd.gov.cn

Email: 546797358@qq.com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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