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NBITC-20161067G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人民医院门诊LED屏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四、项目概况:
子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万元) |
1 |
门诊LED屏 |
1套 |
详见《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37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1日09: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3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3.1供应商可以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ixi.gov.cn)“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在采购项目展示栏“投标报名”中,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登记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要求的购买费用。
3.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需购买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直接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4-87386429,传真0574-87642508。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14时30分止。
八、投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九、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子包1:74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
3、投标保证金应于2016年8月1日10:00之前交纳到以下账号并到账。
收款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帐号:94090154800000191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999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4-63929421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 系 人:姜春辉、陈洁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十三、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578;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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